因交通事故发生骨折,通常都是治疗终结后,或出院后伤情已稳定时才做伤残鉴别,如有内固定的,需要待内固定取出恢复后才能做伤残鉴别。在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进行伤残等级鉴别是为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最大化。伤残鉴别应当在最好机会进行,交通事故骨折一般是在出院之后3个月内做伤残鉴别,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依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别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另外,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正常都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别。伤残鉴别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有资格的司法鉴别所、司法鉴别中心。假如当事人没鉴别所的有关信息,可以向交警部门或律师所进行咨询。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